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
1、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以增加总量、提高能力、优化结构为目标,深入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百万中专生计划、“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青年农民培训工程等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项目,加强各类培训项目的整合和衔接,培养一大批能有效服务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农村实用人才。
2、着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是农村实用人才群体中的拔尖人才。着眼于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养成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用5年时间把全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轮训一遍,不断提高他们执行政策、加快发展、服务群众、依法办事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他们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重点加强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的培养,通过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他们的科技意识、市场意识和经营能力,支持他们成为企业家和各领域的专家。有计划输送一些文化程度较高、有一定经营基础、市场意识和创业能力强的农村青年,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学习锻炼,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注重在生产实践中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依托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产业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质农产品示范园等,建设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基地,通过科技示范和成果展示,引导农民自觉学习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大力开展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活动,组织专家、农技人员通过田间地头示范、联户结对、巡回指导等方式,手把手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技能。积极开展农业实用技术交流活动,鼓励农业技术骨干、科技示范户、种养能手开办田间课堂、农家课堂,进行现场技术培训指导。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岗位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实用人才的服务体系建设
1、为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搭建平台。加大指导和扶持力度,在土地流转、技术支持、项目立项、资金投入、金融支持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加快完善农户联保、互保机制,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为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提供金融支持。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办科技示范基地、优质农产品示范园,加快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牵头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领办、创办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各类经济实体,大力发展“一村一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开办农业技术研发和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普及推广科技知识和实用技能。依法保护农村实用人才的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支持他们开展技术引进、开发、推广和成果转化等创新活动。
2、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逐步形成以市、县人力资源市场为依托,以乡镇人力资源服务站为网点,辐射广大农村、贯通城乡的农村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积极培育农村人才服务中介组织,加大对农村人才市场的调控力度,有计划地开展农村实用人才交流活动,促进人才有序流动。
3、完善农村实用人才信息服务体系。发展农村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信息平台,完善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络,通过开通农技服务热线、建立农业专家咨询系统等方式为农村实用人才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农村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农民科技书屋、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乡村文化活动室、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农业远程教育网络的信息服务功能。鼓励、引导农村实用人才按区域、行业和产业组建各种协会,加强信息沟通与合作。密切产业组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强化产业组织在产前、产中、产后对农户的生产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
(三)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的评价和激励制度
1、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和管理制度。根据农村实用人才的成长规律和特点,制定以知识、技能、业绩、贡献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标准,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和评价制度。分层建立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落实重点对象的联系、管理和服务措施。
2、鼓励农村实用人才参与国家职业资格评定。适应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不断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农村的覆盖面,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参加国家专业技术职称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