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创新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建立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健全人才市场供求、价格、竞争机制,进一步促进人才供求主体到位。大力发展人才服务业,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积极培育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加强政府对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和监督,促进人才资源有效配置。推进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贯通各类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统一开放的城乡人力资源市场。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引导人才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流动。
23、创新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设立合肥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合肥市留学归国创业奖、合肥市引进人才工作奖和合肥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完善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国家、社会和单位相结合的人才保障体系。研究制定人才补充保险办法,支持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完善各类人才薪酬制度,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管理。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国有企业人才激励机制,推行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办法。推进人才公寓建设,为各类高端人才解决住房之忧。
八、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24、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加强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建设,形成上下贯通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切实履行好党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职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重点抓好全局性问题调研、综合性政策论证、跨部门工作统筹。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类社会组织,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各企事业单位要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责任制,积极探索党管人才的实现方式和有效途径。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25、加大人才资源开发投入。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各级政府要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把人才发展投入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重大项目投入足额到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要加大人才工作经费投入,支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科研活动。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形成政府、个人和社会多元投入机制。
28、强化人才工作的基础和氛围。建立健全人才资源统计和定期发布制度,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人才信息网络和数据库。定期发布年度《合肥人才发展蓝皮书》。加强人才工作理论研究,对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做法要认真总结持续推进。大力宣传《人才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加大对创新创业典型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的宣传力度,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