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市政发〔2011〕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区县、各单位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标本兼治、强化预防”的工作思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市未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顺利完成,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按照2010年度《西安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市政府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和各项安全生产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绝大部分区县、开发区、市级部门均较好地完成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许多区县和部门还在国务院确定的“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201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决定,对2010年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莲湖区人民政府等18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各奖励2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努力,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向先进学习,紧紧围绕西安经济发展的大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西安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西安市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西安市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1.莲湖区人民政府
2.碑林区人民政府
3.雁塔区人民政府
4.未央区人民政府
5.临潼区人民政府
6.长安区人民政府
7.户县人民政府
8.周至县人民政府
9.高新区管委会
10.经开区管委会
11.曲江新区管委会
12.航天基地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