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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1年广州市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制定《2011年全市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基础知识全员培训方案》,组织举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基础知识》课程师资培训班,采用“集中面授、名家论坛、网络学习”等方式,全面启动培训工作。要求全市处级以下公务员每人完成不少于40学时的专题学习,其中参加不少于3天的集中面授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基础知识》公需课培训,促进我市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结识结构的转型升级。

  二、制定我市“十二五”公务员培训纲要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纲要

  坚持“以人为本、按需培训”的原则,不断创新培训理念,完善培训管理机制,大力推进自主择训、自主选学和网络远程培训,营造主动学习、积极参训、终身培训的大培训氛围,以“十二五”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设置需求调研报告为依据,科学制定我市“十二五”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纲要,指导全市各级机关、部门和单位规范有序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推动大规模培训任务的落实。

  三、完善公务员培训管理工作体系和机制,开创新的培训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

  (一)继续组织推进公务员培训积分制管理制度的实施,着力抓好培训考核约束制度的落实,促进区县公务员管理部门落实2010年公务员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目标的制度。

  (二)大力倡导公务员自主选学和推广网络远程教育。进一步推广“集中面授+视频点播课堂+网络大学堂”三位一体的学习模式,丰富公务员自主选学的形式和内容;继续完善“网络大学堂”和“视频点播课堂”的建设,加强课程专业分类和网络虚拟课堂功能;充分发挥和利用社会各类培训资源优势,加大课件开发力度,丰富网络课程和视频点播课件的内容,完成年度新开发不少于100门课件(180学时)任务,并对有条件的市直机关和区(县级市)开放专门业务类培训课程和区域性课程。

  (三)健全我市公务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登记和学分申报备案制度,加强公务员出国(境)培训班质量和效益的监督与评估,规范公务员出国(境)培训的登记管理。

  2011年起,凡经市外国专家局审批立项的公务员出国(境)培训项目,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在公务员培训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备案,并对参训公务员进行集中办班管理和统一学分登记,完善公务员出国(境)调训管理和学分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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