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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暂行办法》暨开展河南省首批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联 系 人: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孙冬梅

  联系电话:(0371)69523973

  报送材料联系人: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张守礼、千金霞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16号,邮编:450016

  联系电话:(0371)63820768、66229282(电话兼传真)

  附件:1.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暂行办法

  2.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略)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激发全省广大工程勘察设计人员荣誉感与责任感,发挥工程勘察设计人员自主创新精神,繁荣勘察设计创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贡献,参照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是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人员的最高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下,由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组织实施。评选委员会成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及有关部门、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和知名专家组成。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负责评选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批评选人数不超过10名。已获得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不再参加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
  第五条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范围为在河南省内工商注册的勘察、设计企业在职人员。
  第六条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应当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勘察设计领域取得卓著成绩,在省内外乃至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强烈社会责任感和正确的政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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