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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四、严格推荐选拔程序

  要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工作程序,增强透明度,保证推荐工作的严肃性。推荐方法实行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过程中,要认真组织5名以上同行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推荐人选上报前,须将拟推荐人选及《推荐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基本情况一览表》在专家所在单位张贴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各级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发现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评审结果将在淄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专家所在单位同时公示。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真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专业技术创新,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级别、等次、位次;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

  (二)需要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顺序(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专家评议和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样式参照附件4)。综合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单位及电话;

  2、《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1份;

  3、《推荐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25份[标准A3纸打印,加盖区县人社局或市直部门(单位)章];

  4、推荐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1份;

  5、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成果和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证书及材料的审查工作,确认原件和复印件一致,保证提供材料和填报情况属实。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和负责人须在《附件材料目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上述有关表格,可从淄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sdzb.lss.gov.cn/)上下载(多页的表格要粘贴整齐,不得装订)。

  (三)时间要求。各区县人社局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务于2011年3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279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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