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邕江市区采砂整治系列工作实际需要,抽调的执法人员如下:市水利局(包括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12人(其中副科以上2人)、市城市管理局5人(其中副科以上1人)、市公安局2人(其中副科以上1人)、市国土局3人(其中副科以上1人)、南宁海事局2人(其中副科以上1人)、市交通运输局1人(副科以上),各部门参加抽调人员中副科以上人员为负责人。
根据采砂管理站的正常值班以及采砂整治的需要,市采砂办聘请20名保安人员或者临时工辅助开展工作(详见附件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人员要遵守整治要求,服从整治工作安排,从所在部门职责和整治目标出发,确保整治工作合法、安全、有效进行。抽调人员由所在单位报送市采砂办后参加采砂整治。抽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整治的,应该及时向本单位说明并由本单位抽调其他人员及时参加整治,确保参加整治人员能随时执行整治任务。
(二)分工协作,积极配合
各级各部门要团结协作,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市公安局、法制办、水利局、国土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南宁海事局、南宁航道管理局做好整治业务的指导;市财政局要保障整治资金落实到位;各有关单位及县(区)政府要行动一致,各司其责,积极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情况复杂的工作,各城区、各部门要在市采砂办的直接领导下,根据整治工作的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确保整治工作的按时完成。
(四)加快河道综合执法的工作
尽快组建邕江综合执法队伍,早日实现邕江河道综合执法。邕江市区河段采砂管理工作,在实行邕江河道综合执法前,由市采砂办统一管理;在实行邕江河道综合执法后,交由邕江河道综合执法部门统一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开展河道采砂等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辖区内河道以及所指定管理的边界河道安全。
(五)加大投入,确保整治经费到位
河道采砂整治管理工作经费由市采砂办(由市水政监察支队代理)提出计划送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执行。
附件:1.2011-2012年邕江、左江、右江南宁市区河道采砂权出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