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治方式
市采砂办根据邕江市区河道采砂整治的需要,依法开展相关整治工作和长期执法工作,其中近期将开展如下工作:
(一)对河道砂石可采区采砂权进行许可招标
按照管辖分工,将邕江市区河段分为A、B、C、D、E五个标段,分别由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和河段所在江南、西乡塘、邕宁、青秀区政府组织招标,招标方案见附件一。
(二)在邕江市区河道设置采砂管理站
由市采砂办组建两个采砂管理站,地点在青秀山码头附近、南宁水文站附近,对涉嫌有非法采砂行为的船只进行管理(见附件二)。
(三)对邕江市区禁采区砂场进行搬迁拆除
2007年,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邕江两岸砂场规划》(南府办〔2007〕179号),规划明确在市中心区外的邕江上下游各建设两个专业砂石市场,市中心区内不再保留砂石场。除全面实施《邕江河道砂场规划方案》,对其他砂场进行搬迁拆除外,还应该根据目前的具体情况对规划进行修订。对于确定要拆迁的合法砂场,由市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作为拆迁业主,委托砂场所在的城区(开发区)拆迁部门组织拆迁。
(四)在邕江市区河道进行联合执法
由市采砂办具体组织采砂办所抽调人员在邕江市区河段开展不间断的河道巡查、值守和执法工作,发现有违法采砂行为的,按执法需要进行取证并按执法程序报送相关部门下达处理决定文件后执行,需要强制执行的,由公安等相关部门及时协助执法主体部门开展强制执行工作。
根据执法需要,市采砂办可给予举报、协助查处非法采砂行为的市民给予奖励。
(五)开展河道疏浚工程
根据河道行洪需要,由市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勘查设计部门对河道的疏浚工作进行勘查设计,依法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四、各部门职责
(一)市公安局:负责对河道实施社会治安管理,对违反水上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严厉打击幕后策划、指使、破坏、妨碍正常采砂秩序和暴力抗法、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非法收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协助水利等部门打击非法采砂、非法设置砂场、非法占用河道管理区域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各执法主体及时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