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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邕江市区河道采砂整治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邕江市区河道采砂整治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邕江市区河道采砂整治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南宁市邕江市区河道采砂整治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护南宁市邕江市区河道岸坡稳定、行洪安全、桥梁安全、通航安全和生态安全,进一步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等非法行为,对河道进行长期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尚未对邕江违法行为实施综合执法的情况下,通过河道砂石可采区采砂权许可招标、在邕江市区河道设置采砂管理站、邕江市区禁采区河段砂场搬迁拆除、多部门联合执法等一系列措施,坚决打击邕江市区河道(老口渡口至三岸大桥河段)无证采砂和非法采砂行为,推进全市邕江市区河道采砂工作的长期有效管理。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整治领导工作,确保邕江河道采砂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南宁市邕江河道采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邕江市区河道采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南宁海事局、南宁航道管理局、市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及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人民政府各1名分管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称市采砂办),办公室设在市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联系电话:3194629)。市采砂办负责具体协调管理邕江市区河道采砂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河道砂石可采区采砂权许可招标、在邕江市区河道设置采砂管理站、邕江市区禁采区砂场搬迁拆除、多部门联合执法等采砂整治措施,推进全市河道采砂的长期有效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1名分管领导担任,人员从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南宁海事局、市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等相关单位抽调,并聘请20名临时工作人员。如因执法需要,市采砂办可要求各相关单位临时增加执法人员,以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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