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18号)精神,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南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李志勇 副市长
副组长:覃永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周异助 市商务局局长
傅隆政 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张耀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余万庆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远波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 斌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
刘柏仔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
杨 捷 市教育局副局长
苏其富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春霞 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李 宁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尚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公务员局局长
高义喜 市农业局副局长
黄安树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云喜 市商务局副局长
于维钢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版权局局长
丁 伟 市卫生局副局长
孙孝勤 市外事侨务办副主任
江国波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王国志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钟守兴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调研员
王 庆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黄志斌 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莫 凡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镜华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韦继更 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