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培育和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创新〔2010〕673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属企业集团:
为落实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发挥重点骨干企业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和典型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培育和认定申报工作。请你们根据《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培育和认定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有关企业积极参与2010年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培育和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所有符合《实施方案》申报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均可申报。2010年将从申报企业中评选出50家骨干企业和100家骨干企业培育企业。其中50家骨干企业重点向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LED)三领域倾斜,原则上上述三领域认定为骨干企业的数量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请申报企业认真填写申报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在确认相关信息真实、材料规范齐全后,将材料装订成册,连同电子版各一份送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直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申报材料纸质版按A4规格,一企一册装订。申报材料的编排和装订应便于查阅其中内容。电子版的版式要与纸质版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