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毕节载货汽车制造基地加快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毕节载货汽车制造基地加快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1〕25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支持毕节载货汽车制造基地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支持毕节载货汽车制造基地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产业链长、就业面广、消费拉动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建设毕节载货汽车制造基地(以下简称毕节汽车基地),是推进全省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迫切需要,是加快贵州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毕节试验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三大主题,加快毕节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实现我省汽车产业专业化、集群化、集约化发展,提升我省汽车产业整体竞争力的重大举措。为优化毕节汽车基地发展环境,发挥汽车产业对毕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促进我省汽车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原则和发展重点

  (一)发展定位。以轻、重载货汽车整车生产为主导,以农用运输车、工程车等为补充,以零部件配套发展为支撑,以市场配置为基础,推进整车制造与专业化配套集群发展,把毕节汽车基地建成全省三大汽车制造基地之一,建成西南地区最大的载货汽车生产基地,建成国内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汽车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发动机、变速箱等关键技术实现自主化,动力总成、汽车电子等关键零部件具备较强的国际国内竞争能力。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毕节汽车基地整车年生产能力达到17万辆(轻卡10万辆、重卡2万辆、工程车和农用运输车5万辆)规模,零部件本地配套率达到80%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以上。

  (三)发展原则。

  ---坚持自主创新,注重发展整车与突破关键零部件技术相结合。以毕节地区力帆骏马振兴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骏马)汽车研发院建设为平台,加强整车生产企业与零部件配套企业及科研单位的合作,提升整车生产和核心零部件的研发能力,实现整车和零部件生产的产业化、自主化和国际化,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毕节汽车基地加快发展。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