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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委办贵州省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12.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及时排查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

  13.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评估,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

  14.深化煤矿安全整治。一是深化瓦斯、水害、顶板等灾害专项整治,继续推进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二是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建立健全煤矿正常退出机制,依法关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督促在建矿井认真落实“三同时”规定,规范建设行为,防止边施工边开采。三是支持大中型煤矿企业(集团)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方式整合改造和管理小煤矿。四是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坚决淘汰落后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五是认真组织开展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六是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

  15.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一是继续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强化“三关一监督”,尤其要认真整顿交通运输企业,健全和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同时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二是加强道路运输企业GPS动态监管,制定运输企业GPS管理办法,加快监控平台建设。三是深化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公路安全隐患。四是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断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16.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房屋与市政工程、水利、电力、隧道、桥梁等重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投入。

  17.深化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整治。继续加大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加快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进度,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加大对尾矿库危库、险库、病库隐患的治理力度,严防溃坝事故发生,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

  18.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提高重要装置、重要设施、重点部位安全可靠性。二是加快推进城市规划区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制定搬迁或关停计划并抓紧实施。三是加强城市区域危险物品整治,严肃查处城区非法、违规储存危险物品行为。在中心城市推广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建设。四是全面完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储存仓库改造,推进烟花爆竹行业工厂化、机械化、标准化、科技化建设。五是深化氯酸钾和礼花弹专项治理,防止含氯酸钾产品和礼花弹等A级产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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