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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广东省耐药菌监测与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4.定期组织广东省细菌耐药性监测和控制中心工作会议,定期收集、整理和分析国内外细菌耐药性监测技术信息,推广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
  5.执行国家和省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重要耐药菌监测任务,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协作做好耐药菌传播的控制工作;
  6.向参加本监测网络的单位提供共享的数据库。
  (二)广东省耐药菌监测与质量控制中心专家组职责:
  1.从临床、检验、药事和院内感染控制等方面,指导细菌耐药监测计划方案的实施;
  2.对监测中发现的重要耐药菌问题进行会商,并制定预防、抗生素干预、患者综合治理方案,达到救治患者,保护易感人群,并控制耐药性传播;
  3.结合本地的细菌耐药特色,制定相应的“合理应用抗生素指南”、“重要耐药菌传播控制指南”;
  4.组织技术力量,分析本区域耐药菌的耐药分子机制、耐药性传播机制,为采取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广东省耐药菌监测与质量控制中心监测网点医院工作职责:
  1.按照中心办公室拟订的细菌耐药监测计划方案,并结合本医院特色,开展监测和质量控制;
  2.将监测的菌株鉴定到种的水平,并按要求完成药敏试验;
  3.按监测方案收集特殊耐药菌种,自行保留一份,送中心办公室一份保存;
  4.监测中发现国家指令监控的特殊耐药菌或具有公共卫生危害细菌,应及时向中心办公室汇报,并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向管理部门汇报;
  5.监测菌株临床信息表需填写在统一制定的菌株信息及病历信息登记表。复印后,一份送中心办公室,一份自己保留,并提供电子表格。
  四、工作要求
  广东省耐药菌监测与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全省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的收集、分析、反馈,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耐药菌监测网点医院要高度重视耐药监测与质量控制工作,积极配合省耐药菌监测与质量控制中心的工作,与耐药监测中心形成良好互动,按时报送数据,提出工作建议,共同做好全省耐药菌监测工作。
  (二)已开展细菌耐药性监测的三级医院,通过电邮传送数据至中心办公室;二级医院将临床分离菌株送至中心办公室。时间均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前十天中心办公室每年组织专家对医疗机构传送的监测结果、菌株进行质量评估。
  (三)广东省耐药菌监测与质量控制中心办公室每年对全省细菌耐药性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向省卫生厅报告,提出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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