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材料。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现场验收表(附件2)及有关情况说明,淘汰生产线或设备证明材料(拆除前后照片或无法拆除的证明材料),一式3份报市经信部门。
(二)市级材料。各市自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包括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总结、现场核查情况及附件1和附件2,企业关停拆除设备证明材料(拆除设备前后对照的相片),未能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因说明等材料,经市政府确认后于2011年1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发展改革委,其中,附件2及企业证明材料(一式2份)按行业分别报送。
(三)行业验收材料。各行业牵头部门组织企业现场验收情况总结及附件1、附件2,请于2011年2月1日前报送省淘汰落后产能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也是促进节能减排、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确保完成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切实做好迎接国家和省级的专项工作考核。
(二)严格验收。认真总结2010年本地区和本行业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要采取强有力的综合措施,确保淘汰落后产能于12月底前全部拆除(特殊情况要有说明及证明材料),确保已关停的落后产能不能“死灰复燃”。同时,要实事求是,杜绝地方保护和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维护稳定。有关市政府和部门要统筹处理好淘汰落后产能与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关系,确保社会稳定。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市淘汰落后产能平稳退出,妥善处理好企业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问题,积极协调指导企业平稳退出或转产。
联系方式:
钢铁行业:胡伟基,020-83133168
电力行业:冯毅,020-83784811
水泥、平板玻璃、焦炭、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等行业:雷勇强,020-83133362,83133324(传真),
造纸、味精、制革、印染、化纤等行业:方乐羽,202-83133466,传真:83133429
附件:1.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现场验收汇总表
2.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现场验收表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