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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广西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及回收企业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

  (三)各中标销售、回收企业要配合当地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加强对备案网点的督导,确保网点规范经营,为消费者家电以旧换新提供优质服务。已备案销售网点发生不按规定在管理信息系统录入销售信息等违规行为,影响购买人申领补贴的,由中标销售企业承担责任。

  附件:广西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网点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史方君 联系电话:0771--5333428

  广西家电以旧换新中标销售企业销售网点登记表

  中标销售企业全称(盖章):                     中标销售企业详细地址:

  中标销售企业联系人:                                中标销售企业联系电话:

序号

网点名称

级别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面积㎡

工作人员人数

联网终端

能否开具税务发票

详细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市级

县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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