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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松嫩、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决定


  三是全面完成县乡农业技术推广体制的改革,建立职能明确、体制顺畅、设置合理、布局优化、运转协调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四是鼓励农业科技人员以租赁、承包、技术入股等形式,开展农业技术服务。

  五是建立健全以国家标准为主体、以省级标准为补充的农业标准体系,鼓励和支持国有农场、龙头企业等参与地方农业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两大平原的农业标准化生产。

  (十)积极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充分释放农业的发展潜力。

  一是大力开发农业的生态保护功能,推动国家建立对地方的农业生态专项补偿制度,重点是对农业地力消耗和水资源消耗的专项补偿,在两大平原先行试点。

  二是探索发行农业生态环保债券,培育和发展农业生态资本市场。

  三是积极开展低碳农业试点,探索建立碳汇农业和虚拟水交易市场,面向国内和国际社会开展相关交易。

  四是大力开发农业的社会保障功能,按照“先保后征”的原则,积极争取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探索土地换低保、换养老、换就业、换房产等各种办法和措施,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是加快两大平原生态建设,全面改善两大平原生产和生活环境,形成结构配置合理、生态功能完善的山水田林路、山川平原相衔接的多层次、立体化的森林生态防护体系。调动农民用地与养地积极性,实现耕地的永续利用。增强现代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六是大力开发农业的文化传承功能,增添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文化内涵,推动休闲农业的发展。

  (十一)创新场县共建运行机制,推动优势互补利益双赢。

  一是充分发挥垦区农场农业机械优势,对农场周边农村土地实施代耕代种、承包租赁或托管制等经营形式,并由一家一户逐渐向整村整乡推进,力争到2015年,垦区实现跨区作业5000万亩。

  二是场县共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园区、龙头企业和基地,共建双方的开发园区可以互为利用,政策共享。

  三是场县共建小城镇和基础设施,在充分考虑服务于双方需求和利益的基础上,实现有效衔接,尤其是农场在进行水利设施建设时,要充分考虑周边农村农民的需要。

  四是场县共建社会事业,统筹规划场县教育网点,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制度,实现双方相互招生、就近入学、互免借读费。场县医院及医疗机构共建医疗协作关系,双方可互为医保定点医院,农场医院可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场县卫生部门共同制定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相互协作,提高应急能力。场县各种文化体育场馆互为开放,共同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共同塑造区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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