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松嫩、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决定


  三是鼓励和支持以各类合作社为载体整合土地规模经营,农民可以以土地入股成为股东,由合作社对社员入股土地进行统一经营,农民作为股东取得经营红利,承担经营风险。

  四是鼓励和支持以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集体为载体组织土地规模经营,主要依靠村集体机耕队对全村或部分农户土地进行整合,实现统一经营。对于整村实现土地流转的,地方政府对其给予必要的扶持,同时对流转土地的农民在享受合作医疗、小额贷款等方面给予从优待遇。

  五是鼓励和支持以龙头企业为载体带动土地规模经营。龙头企业以建设自己的原料基地投资承租农村土地,也可以在国有农牧场承租土地,建设自己的“第一车间”。

  六是鼓励和支持以场县共建为载体扩展规模经营,主要是发挥垦区农场在机械、技术、资本等方面的优势,带动周边农村地区实现土地规模经营,通过农场为农户代耕、农场租赁农户土地等形式开展规模经营。

  七是鼓励和支持各类工商企业投资于非农民承包土地,建设大农场、大种植园、大养殖场等现代农业企业。力争到2015年,两大平原土地规模经营面积实现1亿亩。

  (七)创新粮食市场流通机制,建设现代粮食流通体系。

  一是强化政府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推进机制。按照粮食工作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健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与产业发展的统一组织推进工作体系、机制,强化粮食产业化经营、粮食产业园区建设等重点工作专题推进,建立我省粮食市场安全调控和流通产业发展长效机制。

  二是推进发展现代粮食交易方式。加强与国内三大期货交易所的合作,建设其所需要的标准期货粮食产品交割库,促进两大平原地区粮食现货辐射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在此基础上发展玉米、非转基因大豆、粳稻等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

  三是全面加强粮食市场建设。加强产地型粮食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性粮食等农产品集散中心和农村乡镇粮食等农产品集贸市场,加强信息服务,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加速粮食等农产品流通。改造提升哈尔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服务功能,积极创办哈尔滨稻米交易所,建立短中远期现货合约交易平台。发展粳稻(大米)短中远期现货合约交易方式,发现和形成价格,规避农民和企业风险,提高交易效率和效益,使我省粳稻在全国更好地发挥稳定市场、平抑物价、保障供应的重要作用。

  四是整合粮食企业。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资源战略性重组,提高粮食经营企业组织化程度,组建大型粮食企业集团,推动粮食流通产业战略升级。加快重点大型粮食物流节点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施“退城进郊”,发展一批粮食产业园区和加工龙头企业。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