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2010年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卫办〔2009〕55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基层、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07〕48号)和《2004-2010年广东省全科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粤卫〔2004〕193号)精神,为加快我省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我厅制定了《广东省2009-2010年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方案》的组织与实施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努力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和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的根本举措。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人才是关键。随着我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全面建设,急需一大批真正能够胜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社区卫生人才。开展社区卫生人才培训,是促进我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深入、持久、健康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的重大战略步骤,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卫生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社区卫生人才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并作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计划,抓紧抓好。
二、统筹规划,分级管理。省卫生厅负责制定2009-2010年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全科医师骨干的理论培训、社区实践和全省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的理论考试。各市卫生局负责本地区培训对象的推荐和遴选,以及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的岗位培训、全科医师骨干的临床实践安排工作;组织全科医师骨干、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的实践技能考核;做好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和培训人员的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定本地区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于6月底前报省卫生厅备案。
三、落实经费,保证投入。各级卫生、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社区卫生服务需要,制定社区卫生人才培训规划,落实人才培养经费。按照《方案》实施要求,我省14个欠发达地区及江门恩平市的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经费由省财政列支,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由省财政补助每人1800元,社区护士转岗培训由省财政补助每人900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其他珠江三角洲地区社区卫生人才培训工作参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并由地方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确保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类在职管理人员、执业医师、注册护士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工作。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广东省2009-2010年社区卫生人员
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卫生部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意见的通知》(粤财社〔2007〕59号)、《2006年中央补助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方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基层、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07〕48号)和《2004-2010年广东省全科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粤卫〔2004〕19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城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按照中央补助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办法,我省对14个经济欠发达地市及江门恩平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实施补助。2009年完成14个经济欠发达市及江门恩平市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及韶关、梅州、惠州、湛江、肇庆和揭阳6个地市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和社区护士转岗培训,2010年完成汕头、河源、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云浮8个地市及江门市恩平市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和社区护士转岗培训。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培训,使社区卫生人员达到岗位需要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全面提升社区卫生人员的素质,提高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14个经济欠发达地市及江门恩平市(据广东省2005年人口普查,14市及恩平市城镇人口分别为汕头357万人、韶关145万人、河源90万人、梅州171万人、惠州204万人、汕尾145万人、阳江102万人、茂名229万人、湛江265万人、肇庆143万人、清远138万人、潮州135万人、揭阳230万人、云浮87万人、恩平21万人)。按每万城镇人口培训2名全科医师、2名社区护士,每10万城镇人口培训1名全科医师骨干制定实施方案。
(二)项目内容:
1.全科医师骨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