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原则
(一)深化认识,密切联系。要以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和朴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和群众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诚恳倾听群众意见,深入了解群众疾苦,增强群众信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立足实际,解决问题。要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引导群众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见实效。
(三)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对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有能力解决的要尽快解决;对那些合理但不合目前政策规定的,要研究论证、分析利弊、打破障碍创造条件解决;对无理过高的诉求,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
四、方法步骤
大下访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阶段(3月至4月):各级各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认真分析研判形势,找准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下访台账和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为开展大下访做好充分准备。
(二)集中下访阶段(5月至6月):要采取公开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驻点指导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大下访工作,掌握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制约我省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集中化解阶段(7月至9月):对排查和大下访中发现的问题系统整理、分类处理,集中力量进行解决。要按照“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抓到底,务求落实。
(四)检查总结阶段(10月至11月):10月底前,各级各部门要对大下访活动中排查解决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并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11月底前,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和省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要将大下访工作总结材料和有关专题调研报告报送省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下访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走访群众、为民办事作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具体行动和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求真务实,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