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0】2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近期关于“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建筑火灾隐患”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兰州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兰州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近期关于“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建筑火灾隐患”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居民自建房“719”、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828”万达广场售楼处等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积极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自2010年9月10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与工作目标
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紧密结合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甘肃省消防条例》,着力推动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社会各单位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依法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坚决整治消防违法行为,彻底排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切实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积极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二、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重点
各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乡镇、社区和村居民委员会,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要按照“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把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作为此次整治的重点,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性质及装修情况等作为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