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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杭州市余杭区110千伏漳河等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4、110千伏云鸿变扩建工程:扩建110千伏云鸿变电所,安装1×5万千伏安变压器。110千伏母线完善为双母线。新增低压并联电容器1×4000千乏。
  5、110千伏雷甸变扩建工程:扩建110千伏雷甸变电所,安装1×5万千伏安变压器。新增110千伏进线1回(一期已建成),110千伏母线完善为双母线。新增低压并联电容器2×4000千乏,新增消弧线圈2台。
  6、110千伏画水变扩建工程:扩建110千伏画水变电所,安装1×5万千伏安变压器。新增低压并联电容器2×4000千乏。本期扩建消弧线圈1组。220千伏石金变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
  7、110千伏新生输变电工程:新建110千伏新生输变电工程,本期安装2×5万千伏安变压器,无功补偿配置电容器4×4000千乏。本期110千伏进线3回,其中新建110千伏新生-梧桐1回线,线路长度约为6.81公里,扩建220千伏梧桐变110千伏间隔1个。另将梧桐-协鑫电厂的濮鑫1298线开口环入新生变,新建线路长度约为3×0.5公里。
  8、110千伏罗浮变扩建工程:扩建110千伏罗浮变,安装1×5万千伏安变压器。新增低压并联电容器2×4200千乏。新增接地变及消弧线圈成套装置1×630千伏安。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上述工程静态总投资为13816.9万元,动态总投资为14048.7万元,上述项目资本金3512.2万元,占动态投资约25%,由萧山、安吉县、德清县和东阳供电局出资,其余资金10536.5万元由企业自有和银行提供贷款。余杭供电局、萧山供电局、安吉县供电局、德清县供电局、东阳供电局、桐乡市供电局和永嘉县电业局作为各项目法人,分别负责所投资项目的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偿还。
  四、上述工程的建设符合浙江省目标网架规划,从系统接入方案和设备选择上已经采用了节能降耗措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节能要求。
  五、请项目法人根据核准文件和节能审查意见,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工程设备采购及建筑施工均按招投标法有关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主体工程与征地拆迁费用在工程概算和财务决算中分别计列、分别考核。工程造价以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为基础,以审计的工程财务决算为准,并以此作为电网项目财务核算依据。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并重新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意见延期审核。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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