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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莫多等三座小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莫多等三座小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青发改价格[2010]1133号)
海南州、海东地区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根据我委《关于调整青海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181号)等有关规定,核定兴海县莫多水电站(装机2×2.4万千瓦)、民和县湟水河峡口电站(装机7500千瓦)、民和县东垣水电站(装机750千瓦)上网电价(含税)为每千瓦时0.212元,自电站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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