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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医疗救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医疗救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卫〔2009〕77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残联,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8号)精神,省卫生厅和省残联制定了《广东省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医疗救治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与省卫生厅医政处和省残联康复部联系。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

  (联系人:省卫生厅 彭刚艺 020-83810333;
  省残联 郑启元 020-83396602)

广东省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
医疗救治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提出的工作要求,卫生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决定从2009年起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医疗救治项目,3年为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根据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8号)精神,我省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根据2006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我省视力残疾人数为75.3万人,而其中大约三分之一是白内障人群。按照WHO的研究报告,发展中国家,每1000人有1例新生白内障盲人,据此推算,我省每年新生白内障近10万人。
  (二)我省粤东、西、北等农村地区,因为经济条件影响,白内障患者常常不能及时得到手术医治;这些地区县医院的眼科发展也与群众的期望有较大差异。
  二、项目目标和任务
  2009年7月至2010年5月,为我省欠发达地区完成4000例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用3年时间,争取完成卫生部、国家残联下达任务,为欠发达地区2.5-3万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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