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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服务价格登记证检审工作的通知


  四、这次年检以国家和省物价局现行合法的价格文件为依据。凡没有合法文件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得再上证,原已上证的一律注销;办证单位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服务价格登记证办证条件的,将收回原证并不予再次办证;已经降低了价格或调整了执收范围和执收办法的,要按降低后的标准或调整后的范围、办法上证。对年检合格的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原证超过有效期的,年检合格后换发新证。

  为增强服务价格管理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这次年检结束后,年检情况将在省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

  附件一: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年检时间安排表

送检时间

送检登记证号

3月21日-3月25日

湘JF0001-湘JF0017

3月28日-4月1日

湘JF0018-湘JF0037

4月4日-4月8日

湘JF0038-湘JF0055

4月11日-4月15日

湘JF0056-湘JF0078



送检时间

送检登记证号

4月18日-4月22日

湘F-0001-湘F-0120

4月25日-4月29日

湘F-0121-湘F-0240

5月2日-5月6日

湘F-0241-湘F-0360

5月9日-5月13日

湘F-0361-湘F-0480

5月16日-5月20日

湘F-0481-湘F-0600

5月23日-5月27日

湘F-0601-湘F-0675

5月30日-6月3日

湘F-0676-湘F-0684

6月6日-6月10日

湘F-0685-湘F-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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