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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上海市报纸2010年度核验的通知


  着重对照《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内容予以自查:

  (一)报纸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是否严格分开;

  (二)是否存在以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是否利用权力摊派发行报纸等。

  如果存在上述问题,自检报告应提出具体整改或者纠正的措施,今后如何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整改或者纠正的具体时间节点。主管主办单位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最后的审核意见(主管主办盖章)。

  附件2
  社长、总编(主编)持证上岗培训报名表
  (2011年)

报纸名称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31-0 /
报社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姓 名现任职务手 机拟安排培训时间(上半年或下半年)
    
    
    
    
主办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
备 注有关培训的内容、时间等咨询,请向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沈勇咨询,联系电话:64838573、64824167(传真),地址:本市钦州南路81号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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