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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上海市报纸2010年度核验的通知


  不予通过年度核验的,由我局报经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报纸出版许可证》后,予以注销登记。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度核验的报纸出版单位,经我局催告仍未参加年度核验的,按有关规定报新闻出版总署撤销登记。

  六、报纸年度核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3月14日(星期一)至3月18日(星期五)9∶15-11∶15,13∶45-15∶45

  地点:上海市绍兴路5号,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底楼政务大厅

  联 系 人:胡 楙

  联系电话:

  日常时间64370176-6205、64339117

  年检期间(3月14日至3月18日)64370176-8109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0年度自检报告(主要内容提示);

  2. 社长、总编(主编)持证上岗培训报名表。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
  本市报纸2010年度自检报告(主要内容提示)

  一、主管主办单位是否履行管理职责,与出版单位是否属于挂靠关系

  着重对照新闻出版署颁布实施的《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内容,包括:

  (一)主管单位、主办单位与出版单位之间是否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是否挂靠与被挂靠的关系。

  (二)主管单位是否真正履行了管理职责,包括是否对主办单位、出版单位的人、财、物进行有效管理等。

  二、主要负责人是否符合任职条件、岗位资格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报刊管理工作》的规定,强调党政部门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担任报刊出版单位负责人的精神,结合新闻出版署颁布实施的《关于报刊社社长、总编辑(主编)任职条件暂行规定》,着重检查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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