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上海市报纸2010年度核验的通知
(沪新出报〔2011〕37号)
本市各报纸出版单位:
根据《
出版管理条例》、《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报纸
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10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11〕11号)要求,我局决定从2011年3月14日-3月18日进行2010年度报纸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纸年度核验范围
已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本市报纸。
二、报纸年度核验内容
年度核验的重点是对报纸出版单位及其所出版报纸的登记项目、出版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新闻记者证和记者站管理等进行审核检验:
(一)报纸主管主办单位是否履行管理职责,与出版单位是否属于挂靠关系。
(二)报纸主要负责人是否符合任职条件、岗位资格。
(三)报纸出版导向是否正确,出版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四)报纸是否存在超越业务范围、一号多报、一号多刊、转让出版权等违规出版行为。
(五)报纸记者和记者站是否存在违规情况。
(六)报纸刊载广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
(七)报纸经营是否存在违规问题。
三、报纸年度核验的程序及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纸出版单位应登陆我局网站(cbj.sh.gov.cn),在首页右上角点击“报刊上报系统”进入“复旦天翼报刊上报系统”,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2010)电子表格(填表的具体要求见“复旦天翼报刊上报系统”内“公告”→“显示公告”→“2010年度《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填报具体要求”),并通过该系统在3月5日前上报。
(二)报纸出版单位应在收到我局网上“已审核”的回复后,下载填写完整的《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纸质表格。《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纸质表格一式三份,加盖主管、主办单位公章,在本《通知》第七条规定时间内报送上海市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