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2006、2007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7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已到结题阶段,各主管部门严格根据卫生厅《关于加强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后期管理的通知》(粤卫〔2004〕69号)的要求,认真组织2007年度项目的结题工作,并于2010年1月30日前将《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及一套相关材料(至少1篇正式发表论文复印件等结题必备材料)报送卫生厅科教处。
2006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尚未申请结题的项目务必于2009年12月31前请向我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办理结题的,视同该项目中止,该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能申请我厅基金计划项目。对没有申报结题的单位以及地市或院校,我厅将暂停受理2010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