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参加卫生法制理论研讨征文活动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1〕34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卫生法制理论的发展和研究,促进卫生立法、执法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卫生部政策法规司拟于2011年8月上旬与华东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在上海联合召开2011年卫生法制理论研讨会,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征文活动。请各单位卫生法制机构协助做好征文的组织和稿件的提供工作。现就征文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各级卫生行政机关、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从事卫生法制工作和理论研究的人员。
二、征文选题范围
(一)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有关法律问题研究
(二)医疗损害责任有关法律问题研究
(三)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法律问题研究
(四)中(传统)医药有关法律问题研究
(五)卫生行政执法有关法律问题研究
(六)卫生行政复议与应诉有关法律问题研究
三、征文活动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5月25日止。
四、具体要求
(一)论文应主题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