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政策导向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统筹协调、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综合治理、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的要求,贯彻落实《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相关人口与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和有利于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奖励政策,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确保公民享受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
三是依法行政好。基层经常性工作得到加强,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操作常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是服务质量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综合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服务程序科学规范,形成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工作机制,各级服务机构达到“四优一满意”要求。拓展基层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积极拓展和延伸服务职能,满足群众的需求,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改革服务方式,深化服务内涵,打造服务品牌,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使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成为群众接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首选单位,使育龄夫妇普遍享受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
五是民主管理好。要将计划生育工作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落到实处,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及其他群众组织独立有效地开展计划生育各项活动,组织育龄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基本实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六是队伍作风好。基层计划生育机构稳定,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数量合适,结构合理,业务熟练,作风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管理服务队伍。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把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兼职委员单位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格局,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制度。建立定期磋商,密切合作,综合评估的协调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发挥各自优势,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各项奖励优惠政策、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优生优育、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等所需经费落实到位。建立“以奖代投”的激励机制。要根据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逐年增加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