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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建筑业企业(单位)资质许可后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三、核查主要内容

  建筑业企业(单位)资质许可后核查的主要内容:

  1.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资格和人数是否符合资质(资格)标准

  2.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资质(资格)标准

  3.注册资金和净资产或银行授信是否符合资质(资格)标准

  4.管理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5.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包括招标投标管理、工程造价文件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及检测检验管理、工程款结算和工资支付管理、诚信等情况)

  6.其他需核查的有关情况

  四、核查的重点企业(单位)

  1.上一年度新取得资质的企业(按5%核查)

  2.近三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

  3.近三年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单位)

  4.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变更频繁的企业(单位)

  5.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一年后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6.被投诉的企业(单位)

  7.其他方面出现问题需核实的企业(单位)

  五、核查方法

  1.核查资料。按照核查内容由企业(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核查组对相关资料进行核查。

  2.约谈。根据企业(单位)有关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核查组对有关人员进行约谈,了解情况,核实有关问题。

  3.现场核查。按照核查内容,核查组到企业(单位)注册地或施工现场进行核查。

  六、核查组织

  我省建筑业企业(单位)资质许可后核查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牵头组织,会同执法监察局、行政许可管理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科技教育处和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等单位共同进行。检查组组长根据职能分工由有关处室(局)领导担任,组员根据企业情况,由有关处室(局)单位人员和行业协会、企业的专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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