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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建办函〔2010〕733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城管(市政、园林、公用事业、水务)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为加强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0〕5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0〕280号)精神,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工作,认真按照建办质电〔2010〕58号文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节日期间相关工作部署。同时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应守和重大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凡发生涉及安全及信访维稳等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上级部门报送有关情况。

  二、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相关工作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单位)认真开展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和火灾隐患,对工作不力的企业(单位)要重点督促,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抓好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和节日值班制度的落实,加大企业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力度,保证能够迅速作出应急反应。严防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人民群众欢度节日创造条件。

  三、各地级以上市城管(市政、园林、公用事业、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督促有关企业加强巡查维护,认真排查治理供气、大型市政桥梁等设施的安全隐患;督促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游乐园等单位做好重点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加固修缮和游乐设施的检测检验,加强游客疏导和信息发布,控制节日期间高峰时段的游客量,防止因拥堵踩踏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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