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石政办函〔201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为推进我市“三年大变样”、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石家庄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规定,市政府对2010年度全市44个行政执法部门和24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评议考核。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藁城市、市公安局等23个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认真落实2011年依法行政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名单(按排名先后)

  一、先进县(市)、区(9个)

  藁城市人民政府

  井陉县人民政府

  辛集市人民政府

  灵寿县人民政府

  赞皇县人民政府

  长安区人民政府

  赵县人民政府

  正定县人民政府、裕华区人民政府 (并列第8名)

  二、先进市直部门

  (一)一类执法部门(8个)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建设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卫生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房管局

  (二)二类执法部门(4个)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