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快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一是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工程,加快部门政务上网和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管理;市级行政服务中心要按照“一网式流转、一站式服务”的模式,加快网上行政审批体系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尽快实现上对省,下对各县(市)、区,中间对市直8个分中心的联网审批。二是加大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力度,要将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社会发展的审批和服务项目全部进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更好地为群众、为企业服务。三是全面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等制度,探索建立行政审批部门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审批手续代办等便民措施,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规范执法,确保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实施
8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凡没有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对新进入行政执法岗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法律和通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执法。法制机构要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动态管理。
9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控制各类涉企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全面实行涉企收费公示、涉企检查报批、企业一般性违规首次不罚、严重违规及较大数额罚款备案回执等四项制度。二是坚决杜绝下达罚款指标,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规定,凡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以及涉及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重大行政处罚行为,应当在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报送市法制办备案。三是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幅度,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确保公正执法。四是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完善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0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一是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权,适时启动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二是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等方式审理案件,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该责令履行的责令履行,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三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之日起60日内,要将纠正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或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通报市法制办。四是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根据行政复议工作需要,配备、充实、调剂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保证2名以上复议人员参加审理行政复议案件,重大复杂案件有3人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