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石家庄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国家和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的关键之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以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意见》为主线,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改进作风、真抓实干,为我市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加快建设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省会城市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1全面贯彻《意见》精神。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意见》和国家、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全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座谈会、研讨会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同时,要全面总结和认真分析本地、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状,找准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规划。
2深入开展学法活动。进一步加强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的落实。一是坚持会前学法,各级各部门召开的常务会议和领导办公会议要有学法安排;二是专题讲座,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至少要组织2次专题法制讲座;三是专门学习,公务员培训机构要适时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各类公务员培训的教学内容。
3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切实贯彻执行。要健全行政决策规则,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听取意见、风险评估、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