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按照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的要求,推进各级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强化卫生行政部门业务管理知识培训,拓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与指挥调度系统的功能,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和专家技术委员会,做好各级各类预案的制定、衔接和动态管理工作,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实验室网络,重点装备重大传染病和中毒实验室检测设施。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标准,为应急队伍配置专业器材设施和安全防护装备,达到中西部地区一流水平。对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专业队伍进行定期轮训,重点加强县级卫生应急队伍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进行实战演练和技能培训,并积极推动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卫生应急培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促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协调配合,提高应急处置效果。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依靠各监管部门做好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以网格化监管为基础,以专业化队伍为主力,以现代化技术手段为支撑,全面提高风险评估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3.提升紧急医疗救治能力。建立以市紧急救援中心为指挥枢纽,正定县、藁城市、栾城县和鹿泉市急救分中心为二级指挥平台,乡镇卫生院为急救点的市、县、乡三级急救网络,实现站点管理规范化、急救网络信息化、队伍建设军事化。全面提升市紧急救援中心应急反应和协同救治能力,升级调度指挥系统,提升装备水平,扩充站点,更新车辆,增加车载视频传输系统、站点监视系统、短信群发系统、移动急救信息系统,逐步缩短平均急救反应时间,抢救成功率不低于95%。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诊能力建设,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和考核,更新升级仪器设备,完善急诊抢救流程,建立生命抢救通道。建立规范化专业急救人员培训基地,组建国际培训中心石家庄分中心。继续向社区居民、学生以及从事特殊岗位、服务行业的人员普及基本急救常识及灾害预防知识与技能,逐步在公共场所增加“AED”(自动体外除颤仪)配备,降低突发疾病院前死亡率。
4.提升妇幼卫生保健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市妇幼保健院对基层的业务指导作用,保持妇幼卫生工作在全省的领先地位。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逐年推进等级评审,到2015年,全市23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部通过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其中9个以上通过二级甲等评审,落实房屋、设备、人员、技术及管理制度“五配套”。乡镇卫生院均设置妇保科和儿保科,村卫生室配备1名女性医务人员,建立专职妇幼保健医生队伍。引进和推广适合我市实际的妇幼保健适宜技术,巩固“降消”项目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成果,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继续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工作,扩大新生儿筛查病种,到2015年,全市各级接产医院全部开展产前筛查采血工作,进一步扩大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覆盖面。
5.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大力开展针对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以及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卫生的监督工作。完成市卫生监督局综合办公楼建设,落实基层卫生监督分所设置规划要求,达到3-5万人口设置1个分所的标准,实现卫生监督全覆盖。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及时补充人员,严格准入条件,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优化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配备更新卫生监督稽查专用车辆,达到一线执法人员每4人一台车的标准。改进现场监督执法手段,配备现场检测设备,升级取证工具和办公设备的装备水平。加大医疗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坚决取缔无证行医。加强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依法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整顿传染病预防和治疗秩序,有效控制疾病传播。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管实现规范化、信息化目标。
6.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和省2009-2015年职业病防治规划要求,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市职业病防治院定位在“研究型”机构,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对重点职业病进行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预警,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做好职业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做好业务指导和监测评价工作。充分发挥县级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作用,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广泛开展职业卫生技术咨询,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职业卫生技术咨询、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顺畅衔接的职业病防治网络。继续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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