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能源技术管理人员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0〕1918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监管重点耗能企业:
为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工作,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信部定于8月2日至6日在山东省威海市联合举办能源技术管理人员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选派人员参加研修班。参加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不收取培训费。
二、参加研修班的人员报名回执表请于7月28日(周三)前加盖单位印章直接传真至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同时抄送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培训考试结果及时报我委备案。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能源技术管理人员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的通知》(人社厅函〔2010〕331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