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十佳单位的通报
(粤经信中小局服务〔2010〕687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关于推进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粤经贸(中小企)〔2004〕67号)的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授予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等10家公益性服务机构为“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十佳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受表彰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要再接再厉,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为建立健全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十佳单位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十佳单位名单
1
| 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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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圳家具研究开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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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山市小榄镇生产力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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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莞市虎门服装技术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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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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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州市番禺区厂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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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佛山市顺德区中小企业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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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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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梅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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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韶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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