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
| 时间
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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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订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升降级制操作办法。
| 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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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筹备全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会议。
| 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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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订出台《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共建指导意见》。
| 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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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展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情况调研
| 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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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召开珠三角地市合作共建省示范园工作情况汇报会。
| 6-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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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落实2010年度珠三角产业跨市转出奖励资金(政府奖励)。
| 6-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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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组织开展珠三角企业产能(产值)转移奖励资金申报工作。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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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出台双转移与双到相结合的操作办法。
| 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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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扶持1-2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作为珠三角地区产业对接和传统产业异地升级试点。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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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召开全省合作共建和园区开发建设经验交流会。
| 6-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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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开展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
| 2-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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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稳步推进相关园区规划调整和扩园工作,组织开展符合条件的园区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工作。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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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央企、民企、外企三大招商引资活动,充分发挥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引资载体作用,推动一批项目落户园区。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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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总结双转移工作成效,组织开系列宣传活动,在有关媒体开展宣传推广。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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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邀请各级政协委员,分片分区对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进行视察。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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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组织1-2次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赴省内外先进工业园区开展学习考察活动。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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