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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产业转移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着力于活动载体,做好一批招商活动,开展一批园区推介,力争在园区招商引资方面实现突破。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央企、民企、外企三大招商引资活动,认真落实我委牵头的“千家民企进广东”活动有关工作,积极组织园区参与有关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做好企业家赴园区考察洽谈,充分发挥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引资载体作用,推动招商项目落户园区。指导推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展一批招商推介活动;积极利用中博会等相关平台进行招商推介,加快园区招商引资步伐。各地经信系统、各园区要始终把招商引资工作放在园区发展突出重要的位置,全力落实省部署的民营企业招商引资任务,以园区作载体,整合相关资源,灵活运用各种招商引资渠道,争取在园区产业招商和优质项目招商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四)着力于政策推动,用好一笔资金,抓好一批试点,力争在珠三角腾笼换鸟和产业异地转型升级方面实现突破。加大对珠三角实行“腾笼换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和引导力度,用好用活产业转移奖励资金,对珠三角地区企业产能(产值)转出和产业转移工作较好的珠三角政府进行奖励,提高珠三角地区政府和企业产业转移积极性。推动珠三角紧密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对有意向转移的产业或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引导产业链整体转移和项目组团式转移。着力扶持1-2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作为珠三角地区产业对接和传统产业异地升级试点。鼓励指导珠三角加大自身招商引资和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力度,大力发展高端产业和总部经济,进一步提升研发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力争成为国际先进产业输入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极。各地经信系统尤其是珠三角各市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的工作部署上来,落实省的政策不讲条件、不留余地、不打折扣,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产业转移对本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摸底调查,积极为有转移意向的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引导帮助企业转移或就地转型升级,创造性地深入开展工作,确保把省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五)着力于典型引路,树立一批典型,开好一次大会,力争在宣传推广方面实现突破。以“三年初见成效”为主题,广泛开展产业转移宣传工作,推动实施“产业转移巡礼”宣传方案,积极营造更为良好的社会氛围。继续加大典型总结力度,挖掘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增强示范带动作用。与省委政研室开展合作,以双转移总结报告为基础,全面总结宣传双转移工作成效,在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推广。认真做好省推进双转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双转移工作会议筹备工作,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推进措施。组织召开全省合作共建和园区开发建设经验交流会,分批次开展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赴省内外先进工业园区开展学习考察活动。建立健全产业转移工作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园区开发建设最新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按照省委十届八次全会要求,邀请各级政协委员,分片分区对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进行视察。各地经信系统要积极配合省的宣传和相关会务工作安排,主动总结本地的典型经验,敢于展示成绩,善于展示成绩,利用社会舆论加快推进产业转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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