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创新型产业集群。制订印发《广东省研发设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依托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发挥现有制造业优势,建设2家行业性研发设计中心,构建具有专业特色的公共研发设计平台,为行业内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服务和公共技术支撑,推动产业从微笑曲线“生产制造环节”向“研发销售环节”延伸,培育建设一批通过研发设计提升集群自主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2、实施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加强对已认定升级示范区的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年度考核评价,积极开展第六批示范区认定工作。按照委推进传统产业整体转型升级的总体部署,重点选择1~2个传统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实施转型升级专项行动。一是开展转型升级平台建设工程,在试点区重点打造1个面向示范区企业的技术研发设计平台、1个信息咨询服务平台、1个检验检测平台以及1个人才培训平台,完善研发设计体系、生产服务体系、人才培训体系。二是开展特色产业链条整合工程。针对产业链薄弱环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形成上中下游协作配套完整的产业链。三是开展产业价值链提升工程。开展试点示范区集体品牌建设活动,加大区域品牌、集体商标的推广使用,支持升级示范区内的重点直通车企业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传统特色的优势企业开展品牌经营,推动示范区培育1~2家工业设计中心,提升核心竞争力。
3、召开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发展现场会。拟于上半年召开全省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发展工作现场会,总结产业集群发展经验,剖析升级示范区转型升级模式,对十二五时期产业集群发展进行全面部署。
(三)以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为抓手,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双提升”。
1、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继续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认定工作,发挥骨干企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骨干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2011年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建设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倾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已认定骨干企业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开发,力争将已认定骨干企业纳入“十二五”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奖励资金的支持范畴。
2、培育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根据工业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我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参照国家的认定管理办法,适时研究开展省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培育认定工作。
3、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三级企业技术中心体系建设,重点做好第18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领域和申报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力争在建筑行业取得突破。修订完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管理工作机制,尽早启动开展第13批省级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推动和指导有条件的地级市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积极宣贯和组织落实技术中心享受科技开发用品免税政策,组织实施2011年度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考核。通过企业技术中心体系的全面建设,带动全省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和研发经费投入比例快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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