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环保局办公室转发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秸秆禁烧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武环办〔2010〕6号)
洪山区、各远城区环保局:
目前,我省已进入小麦、油菜收割的旺季,部分地区的农民收割后将小麦、油菜的秸秆就地焚烧,产生大量浓烟,致使省内多条高速公路能见度低,车辆通行受到影响,部分高速公路被迫关闭,同时露天焚烧也严重影响到空气质量,危害群众健康。为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省环保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秸秆禁烧管理的通知》(鄂环办[2010]87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区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各区环保局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提请各区政府制定工作方案,部署禁烧工作,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组,并充分发挥村民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违规焚烧秸秆现象。
二、明确禁烧范围,强化执法监督
根据《环保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22号)要求,我市所辖区域全部被列为秸秆禁烧区域。各区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现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追究。我局将对照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信息情况,对于有焚烧秸秆的区,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