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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黄政发〔2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大力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和控制了火灾危害,连续26年无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单位。为进一步促进全市社会消防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黄梅县人民政府等20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向先进单位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火灾预防,为构建平安黄冈、和谐黄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2010年度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县(市、区)(6个)

  黄梅县人民政府

  蕲春县人民政府

  麻城市人民政府

  罗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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