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旅行社发展的意见
(黄政发〔201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旅行社发展的意见》已经2011年1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六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旅行社发展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黄冈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旅行社的综合优势,带动关联产业协调发展,推进我市旅游业全面振兴,现就扶持旅行社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旅行社业发展的意义、原则和目标
(一)重要意义。旅行社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串联、聚集旅游各大要素的桥梁和纽带,在招徕客源、组合旅游产品、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几年来,我市旅行社总体规模不断扩大,整体实力逐步增强,为推动全市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旅行社“小、散、弱、差”的现象仍十分突出,已经成为制约黄冈旅游业发展的“短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把加快旅行社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研究旅行社行业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加强管理,搞好服务,全面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旅行社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二)基本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培育支柱产业,建设旅游经济强市的战略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市场配置“三力合一”;坚持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协调推进,重点扶持拓展地接业务;坚持扶优扶强,实行积极引进市外有品牌、实力和竞争力的旅行社与培育壮大本地旅行社“两手抓”;坚持以集团化推动产业集中、以专业化加快特色发展、以信息化延展经营网络、以品牌化增强市场竞争力,全面提高旅行社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三)总体目标。通过5年的努力,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大、团队素质强、管理服务好、信誉度高的行业龙头旅行社。其中:营业收入超1亿元2家、5千万元5家,力争实现全国“百强”、省5A级旅行社“零”的突破;推出一批成熟、成型的黄冈大别山旅游精品线路,全市旅行社地接接待人次、过夜人天年均增长25%,地接收入年均增长20%;培养一批适应时代要求的旅行社经营管理和服务人才,持证导游员达到1000人以上,其中中级以上专职导游100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