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春季植树造林工作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春季是植树造林的最佳时节,是完成全年造林任务的关键时期。各地各部门要抓住有利时机,抓早抢墒,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春季植树造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迅速掀起春季植树造林的热潮
植树造林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生态环境、服务南水北调大局和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在造林绿化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市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因此,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到实施“一城两带”战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确保“一库清水送北京”的高度上来,进一步增强加快造林绿化步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掀起春季植树造林的热潮,确保全面完成造林30万亩、育苗1万亩、封山育林60万亩的建设任务。
二、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好春季植树造林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制定方案,抓季节抢墒情,集中人力物力,在植树节前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要重点抓好十堰东-郧西-漫川、郧县-胡家营、房县青峰-竹溪关垭、环“一江两山”高速路沿线荒山的造林绿化和生态景观林建设,继续抓好江河沿岸、水库周边等重点生态区域的植树造林和林业重点工程的补植补造,扎实开展十堰城区景观林改造示范片、县城及重点乡镇周边的绿化美化工作。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要创新“身边增绿”方式,积极抓好各自用地范围的绿化美化。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履行植树造林义务,积极参与辖区的绿化、美化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和学校的作用,大力营造“青年林”、“三八林”、“学生林”。
三、造管并重,切实提高造林绿化成效
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切实抓好育林护林工作。要从树种选择、种苗生产、挖窝栽植到抚育管护的每一环节,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做到科学规划、科学设计、科学栽植、科学管护。要坚持乔、灌、草相结合,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不断提高造林绿化的成活率、保存率和成林率。要严把种苗质量关,保证充足、优质、对路种苗用于造林绿化,造林绿化所采用的种苗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坚决杜绝劣质种苗出圃和造林。要落实专班专人,继续抓好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和管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不断加强低产林改造、长防林、石漠化治理等造林和管护,认真开展义务植树基地管理,大力开展封山育林,确保造林绿化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