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提高经费保障水平。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增加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做好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监测和年度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的通报工作,完善推动地方政府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的激励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教育事业。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完善中小学财务核算和管理体制,逐步健全中小学财务机构。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上下级之间经费投入约束反馈机制。加强高校和厅属单位财务管理,开展专项经费绩效考评工作。
44.深化教育督导工作。做好“双高普九”的过程性指导及验收工作。修订完善“对县督导”评估标准,开展17个县(市、区)“对县督导”和“督导考核”省级评估。以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为重点,全面实施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制订“教育强县”评估说明和创建规划,组织开展试点评估。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为重点,落实常规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的学校评估制度。围绕全省教育工作重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45.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严肃查处违规举办重点校、重点班行为。加大对违规组织学生节假日集体补课的查处力度,规范中小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的家庭作业量、考试次数和难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建立规范办学情况通报制度。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规范管理,完善教辅材料审读推荐机制,规范教辅材料的征订发行及优惠让利公开透明工作,做好免费教科书发放和循环使用工作。督促各地各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46.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研究制订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清理并纠正歧视民办教育政策,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做好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做好独立学院过渡期工作,推动独立学院规范办学。
47.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开展福建省第十四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推动新闻媒体、行政机关、学校、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逐步推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开展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做好首批国家级规范汉字书写特色学校的抽查和推荐工作。举办“中华诵?2011福建省经典诵读”活动、第三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第四届福建省高校港澳台学生普通话大赛、两岸中小学生语言文字夏令营活动。
48.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教育主干网建设。加强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资源库建设。加强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和培训。加快推进“金教工程”建设,建成全省视频会议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幼儿园和高校毕业生管理平台。加快中职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和中小学新课程管理系统升级。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中职学校数字化仿真实训教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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