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规范助学金发放行为,做好中职学生资助卡“统一办理、集中支付”工作。加强助学资金的监管,全面开展高校、中职和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检查工作。健全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中学和中学民族班少数民族学生助学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
32.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平等接受教育。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档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公办学校充分吸纳、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义务教育政策。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和中招录取的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33.推进高招录取办法改革。完善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艺术类专业考试办法,实行“高职单招”“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推进普通高校招生改革,开展高校按大类招生试点,规范加分政策。探索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做好考试命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推进“专升本”衔接。
34.做好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拆迁交地工作,完成省重点项目建设年度任务。加大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环境建设和整治力度,加快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步伐,提升大学新校区整体形象。稳妥推进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工作,积极做好配套中小学建设工作。
(九)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35.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以“学纲要、强师德、树形象”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召开师德建设经验交流会。评选表彰一批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大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全面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着力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6.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特岗计划、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加大农村紧缺学科师资补充力度。研究制订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意见。实施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计划,开展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经济困难县农村教师培训。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做好百名教学名师和千名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工作,开展百名名校长、千名骨干校长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建立一批名师工作室。继续实施农村教师(校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名师送培下乡”活动。开展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达标评估工作。
37.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设置“特聘教师”岗位,鼓励中职学校吸收行业企业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级以上人员担任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支持职业院校面向企事业单位聘请专业技术人才、能工巧匠担任兼职专业教师。建立健全以企业实践为重点的中职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实施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推进教师全员培训。建立健全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促进专业教师向“双师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