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武政〔2010〕6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0〕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就统筹推进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理顺发展思路,明确目标要求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方向,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按照“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能力建设与机制创新相统一、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统筹推进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健全市场流通体系,完善调控保障机制,确保“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价格稳定可控、质量安全可靠,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重点抓好菜、鱼、蛋、肉、奶、菌、果、茶等产品生产。进一步扩大“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规模,提高设施装备水平;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培育,不断探索和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增强“菜篮子”应急调控能力,构建全程可追溯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到2015年,全市蔬菜常年园达到100万亩,其中,水生菜面积稳定在30万亩,快生菜面积达到15万亩。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控制在300个以内,肉类、禽蛋、鲜奶产量分别达到40万吨、20万吨和10万吨。新(改、扩)建精养鱼池面积40万亩,水产实现健康养殖,水产品总产量达到50万吨,其中,名特优品种比重达到70%。全市果茶面积由33万亩发展到43万亩。主要“菜篮子”产品自给率达到70%以上,从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3%以上,“菜篮子”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二、加强生产能力建设,提高“菜篮子”产品自给率
(一)加快发展集约化蔬菜基地。加强蔬菜标准园创建,搞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重点在东西湖区的新沟镇、辛安渡、东柏路两侧的东山及柏泉,新洲区的凤(凰)大(埠)公路沿线,黄陂区的滠水河两岸、黄孝河沿线,江夏区的武嘉公路及107国道沿线,蔡甸区的318国道沿线及张湾,汉南区的汉洪高速沿线等地建设一批万亩以上的集约化、设施化、标准化、机械化、水利化蔬菜生产基地,稳定提高蔬菜生产水平。重点扶持设施化栽培,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大力发展钢架大棚、喷(滴)灌栽培。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栽培技术,提高蔬菜基地生产能力,保障市场均衡稳定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