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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支持喀什地区林果业发展和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银监分局:制定和完善林业贷款的考核机制,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林业贷款操作规程,创新林业贷款品种,完善林业贷款管理内控机制,做好林果业发展和林权制度改革的金融服务工作。

  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实际,积极开办适合地区特点的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配合林业行政部门抓紧建立健全林权价值评估体系,为林权流转和林权抵押贷款提供规范化的制度平台;建立符合林业贷款特点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贷后检查和跟踪服务,切实防范林业信贷风险,提供可持续的金融服务,满足林业发展和林权制度改革的金融需求。

  保险公司:加大林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普及保险知识,提高林农保险意识。综合考虑我区林果业生产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探索开办森林病虫害、冰冻雪灾、沙尘大风、洪水、火灾等灾害保险,发挥保险为林果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四、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林果业发展和林权制度改革

  (一)做好林权的确权评估工作,为林权抵押贷款创造条件。林权抵押贷款是实现林业资源--资产--资金循环递进发展的有效途径。林权抵押贷款的前提是林权产权明晰、评估合理、流转规范、监管有效。林业行政部门要针对我区林业发展特点,结合林果业发展规划,与地区国土资源局协调,妥善处理好土地经营承包责任权与林权的关系,明晰土地承包权与林权的权属,做好林权的确权与发证工作,尽快建立健全林权产权交易平台,加快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建立林果业专业评估机构、担保机构,为金融机构支持林业发展提供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

  (二)加大对林业发展的信贷投入,满足林业发展资金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满足林木良种、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林业发展资金需求。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农户小额信贷、“惠农卡”,积极开展符合林业发展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邮储银行要利用结算网络完善、网点众多等优势,积极提供资金结算、小额贷款等金融服务项目。其他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推行农户信用贷款和林权抵押相结合的免评估、可循环小额信用贷款,满足林业发展资金需求。大力支持林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鼓励果农(林农)走“家庭合作式”、“股份合作式”、“公司+基地+农户”等互助合作集约化经营道路,提高林业借款人信用等级,促进林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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